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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出版体制改革优化电子出版产业结构推出重大改革举措

1998-12-02 来源:中华读书报 王勤 我有话说

新闻出版署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日前已正式批准国内首批八家国有大中型软件企业设立电子出版单位,这表明新闻出版署在深化出版体制改革、优化电子出版产业结构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电子出版业是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等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出版过程(又称印前技术或桌面技术)自动化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一个新兴产业,这个产业集计算机技术、数字化技术、视频技术、音频技术、压缩技术、三维空间造型技术及传统信息传播媒体的编辑出版技术于一身,是高新技术在传统出版领域的延伸,也是出版领域新的经济生长点和出版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要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国电子出版业,不但要充分利用传统出版业在出版资源、管理制度、编辑人才等方面的特长,还要充分重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计算机软件企业在经营机制、技术力量、资金设备等方面的优势,才能做到互为补充、协调发展。

由于电子出版物既有出版物的属性,又有计算机软件的特征,是传统出版业与计算机软件业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其编辑、制作、销售与计算机技术、数字化技术和软件工程及消费形式具有天然的亲缘性,这使得计算机软件企业在电子出版物的生产、制作、销售等方面具备了得天独厚的天然优势。

近年来,我国电子出版业发展迅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计算机软件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骨干计算机软件企业为此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出版的产品在品种和数量上都占有一定的优势。这些国有大中型计算机软件企业和制作单位对发展我国的电子出版事业充满信心,积极创造条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参与电子出版物的开发制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使我国电子出版水平达到或接近了世界先进水平,为我国电子出版业的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由于这些企业没有设立电子出版单位,其中长期发展规划、资金的投入及发展规模的水平都受到一定的局限和制约。这种出版权与开发制作能力的错位,严重影响了我国电子出版业的整体发展速度和水平。

因此,择优将部分国有骨干计算机软件企业和制作单位吸收到电子出版队伍中来,批准其设立电子出版单位,已成为行业发展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如何把这些优势和国有大中型计算机软件企业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引进到传统的出版领域里来,提高出版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和实现立体出版战略,形成出版领域新的制高点和经济生长点,以迎接信息时代的挑战,是新闻出版署一直高度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此,当199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的“新闻出版署‘三定’方案”正式授权新闻出版署管理全国的电子出版业以后,新闻出版署就始终将电子出版业的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并认真地研究发展战略以及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加强引导、规范和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扶持其发展,为这一新兴出版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其中一项很重要的举措就是通过对电子出版单位进行结构性调整,同时,对没有电子出版权的新闻出版单位和国有软件企业、实行出版选题单项审批制。尤其是单项审批制的实施,有利于调动这些单位积极参与电子出版事业,提高他们在电子出版方面的开发制作能力,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积累一定的数量的自主产品,形成实际的出版能力。

电子出版物出版选题实行单项审批制以来,对繁荣发展我国电子出版业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一大批国有大中型计算机软件企业和制作单位,由于实行电子出版物出版选题单项审批制,参予电子出版业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其制作出品的产品在全国产品总量的比例在逐年上升,并已占有相当的比重。

为了更好地调动各行各业参与电子出版业的积极性,把各方面的优势力量吸引到电子出版这个新兴的行业中来,新闻出版署副署长于永湛同志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电子出版物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在发展电子出版业方面,实施不均衡发展战略,打破条块分割的布局,对那些国有的、有技术条件的、有技术实力、有专业人才、有制作经验大型软件企业,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经过严格考核,赋予其出版权,要鼓励电子出版骨干单位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让中国的电子出版业走向世界;各级电子出版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调控措施,鼓励电子出版、制作、发行单位不断开拓,大胆尝试,解决电子出版中的结构性矛盾。各电子出版单位要花大力气,做好选题的优化工作,加强市场调研,加强论证把关,优化产品结构;要不断增加投入,扩大规模,提高集约化能力,增加市场额,改善分配结构;要强化科学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做到优质优价,物美价廉,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需求”。永湛同志的指示,给电子出版业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建立一支以图书出版社和国有大型计算机软件企业为主体的电子出版队伍,并在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计算机企业中发展一批电子出版单位,赋予其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权,是对电子出版业进行结构性调整的重要举措,对今后电子出版业的发展具有更大的促进作用,既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教兴国战略要求,也符合我国电子出版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新闻出版署的这一重大举措,得到中宣部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为此,新闻出版署首先对一批多年来在科教领域从事电子出版物开发制作,具有相当实力的国有计算机软件企业的编辑制作能力、出版水平、中长期发展规划、跟踪世界先进技术的水平、多媒体技术在电子出版物中应用、可持续发展性和生产经营规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调查研究,并从众多制作出版单位中,遴选出一批已充分具备出版条件的企业,正式加入到电子出版行列中来。首批获准的单位有:

科学技术部的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中国科学院的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中科多媒体电子出版社、大恒电子出版社,信息产业部的腾图电子出版社,教育部的清华同方光盘电子出版社、北京北大方正电子出版社,国家冶金工业局的北京伟地电子出版社。

以上八家国有大中型计算机软件企业正式加盟电子出版业,必将会给我国电子出版业的振兴带来新的活力与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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